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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村无证小卖部的监管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王春生 更新日期:2006-11-24
  烟草在线专稿  农村小卖部作为个体零售经济的一部分,具有经营规模小、营业额少等特点,尤以农村居民以自有住房作为营业场所开展经营的居多,并且多数没有门面,其经销的商品也主要集中在烟酒、副食、日用品等几大类上。近年来,随着卷烟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市场的经营行为日趋规范,但农村小卖部这一特殊的市场终端从它诞生之日起到现在无论是主体资格还是经营方式,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农村小卖部的无照经营,则已经成为了农村小卖部监管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对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想办法加以解决,从而确保农村卷烟市场秩序的规范。

  那么,农村小卖部为什么会存在无照经营问题呢?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但最直接的原因还是出在这一特殊市场主体先天的经营困难上。

  笔者曾经走访过一些农村小卖部,据经营者讲,他们的小卖部开也行,不开也没什么,房是自己的,一千几百元钱的货,能卖多少算多少,将就着置换个零用钱罢了,想靠小卖部赚钱不可能。至于证照,他们的普遍反映是小卖部挣不了多少钱,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是可以,但销量不大,而且以低档烟为主,更重要的是向乡镇街道上的个别规模较大的经营户进货还可以赊帐;烟草局(营销部)要是可以让他们赊帐的话,自己也愿意办理证照。笔者就此也与兄弟执法部门的个别同志交换了意见,大家对于小卖部的无照经营也是无可奈何。按规定,凡是开展卷烟零售经营的,都要作为经营主体进行严格监管,但在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小卖部自身所处的环境使它很难谈到“赚钱”、“发展壮大”。经营者更多的是靠它维持生活,补贴家计。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无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的查处权在工商部门,而对于农村小卖部,如果我们联合工商部门去取缔,有的经营者会选择关门不干,有的生活的确困难的,则会跟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而这也往往会引来群众对执法人员的非议。

  销售量小,小卖部经济基础差,无证经营就不可避免;然而如果不进行取缔或者办证管理,一旦小卖部引发了诸如假冒伪劣或者霉变卷烟等问题,农民群众的消费也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到底有没有办法既可以使小卖部取得经营资格,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又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呢?笔者以为,这就要求我们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去进行创造性的探索。首先要提高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的覆盖率;其次要加强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零售户主动给予上门办证,努力引导他们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同时客户经理要不断引导农村零售户合理进货,为他们制定销售策略,真正让他们有利可图。可以这样说,如果此举能够付诸实施的话,则肯定是利大于弊,也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地区来源: 烟草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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